关于住房租赁的新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针对住房租赁市场乱象频发的问题,《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租金不应“未付先看”。房屋租赁期满后未续约需要提前退租的,应按约定结清相关费用。而合同到期后不退房或自行续租的应办理相关手续或续约租金等问题应有相关处理方式的规定,即做出遵循地方性规范的强调和要求。部分政策提出了轻量化房源信息真实性制度设计的相关思路,并且明确规定市场主体需要承诺租金的真实情况并履行约定事项等责任义务。其次,租赁期内禁止单方面涨租等不合规行为被强调在各类规范性文件中,这些行为一旦违反,将面临受到严厉惩处等问题。除此之外,《住房租赁条例》还对包括收取押金在内的事项做了明确规定,部分地区的法规进一步细化了押金收取和退款的规则。此外,《民法典》也对住房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规定,包括租赁合同的形式要件、续订的问题以及如何办理正式签订程序等内容。房屋租赁还应当办理网签备案申请以提供法律效力来约束承租人违约行为等规定也是新规的一部分。针对承租人的义务和责任问题,《民法典》也对房屋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总之,新规围绕房屋居住市场现状出台相关政策旨在推动房地产事业的稳健发展等作出更加规范全面的改革与完善计划以适应租赁双方多元化现实需要的目的而制定和实施的相关法律措施。建议查询地方政府官网或相关法律官网以获取更加详尽准确的住房租赁新规内容信息。另外租房者应注意辨别来源不可靠的消息以及网络上不符合事实的规定介绍以免造成困扰甚至产生经济损失和权益侵害的问题。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当地房地产部门工作人员。